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预评增补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选拔名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曾玉华
主 席:申鸣凤
副主席:吉先菊
成 员:袁伟杰 陈晓娇 段十怡 彭晨嘉 毕倩 罗庆红 肖胜 周杏
二、评定条件
1. 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且之前获评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
2.身心健康,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院、校级及以上的学科专业、创新创业、文化体育等各级各类集体活动;
3.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的管理工作,并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其它同等级别的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寒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公共事务工作;
4. 学习成绩优秀。评定学年(2023-2024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居班级第一,且除任选科目以外的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评定学年(2023-2024学年)所有末考科目(含考查)无不及格现象, 英语通过四级及以上或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体育成绩达标;
5. 至少获得过4个校级以上的奖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参加学科竞赛(如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等)且获得院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B. 参加院、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如教育节系列竞赛、程序设计大赛、学习节系列竞赛、数学节系列竞赛等),并获得院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C. 参加院、校级及以上文化体育、创新创业等竞赛中获得院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项目立项;
在校期间获得授权专利或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D. 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三、评定要求
1.每班级根据以上评定条件最多推荐一人参加学院评定。
2.每名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本表一式两份,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申请理由”需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阐述,220字左右,“推荐理由”同时从以上方面进行评价,120字左右。对于“申请理由”不合格的取消参评资格。
(2)数学与统计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1)。其中“申请理由”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申请理由”一致。
(3)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模板详见《×××奖学金个人典型事迹材料》(附件3)。必须充分且如实地阐明申请理由,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4)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5)个人所在班级本科阶段以来各年度综合测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6)在审批表及陈述材料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7)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根据自行手工编写页码的佐证材料顺序填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目录格不够可自行加页。
4.请各班级将申报材料纸质稿经辅导员老师确认后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国基广场二楼周老师处),申报材料中第(1)(2)(3)(7)项的电子稿发至相应辅导员老师邮箱(材料统一用文件夹打包,文件名称为相应材料名称,文件夹名称为“班级简称—姓名—国奖),再由辅导员老师统一交至学工办周老师处。
6. 材料上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7时。过时不交材料或所交材料不完整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各班级推荐人选,择优确定3名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至学校参与评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等)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6.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各班级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材料的申报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工办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