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评定2020-2021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2021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曾玉华

主 席:李静

副主席:马青梅

成 员: 张 艳   杨 晗 华娟 吉先菊

 唐炎娟 彭骏宇  赵颍

二、评定范围

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级903-909数学中职班。

三、评定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04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及《2021年突出表现参考项目说明》(详见附件3)执行。

2.每班级最多推荐一人参加学院评定,并填写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详见附件4)。

3.每名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3)。本表一式两份,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2)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模板详见《×××奖学金个人典型事迹材料》(附件5)。必须充分且如实地阐明申请理由,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4)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5)个人所在班级本科阶段以来各年度综合测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6)在审批表及陈述材料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7)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6)。根据自行手工编写页码的佐证材料顺序填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目录格不够可自行加页。

4.请各班级将申报材料纸质稿经辅导员老师确认后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华娟老师处(玉衡南305室)。

5.材料上报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周四)中午12时前。过时不交材料或所交材料不完整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各班级推荐人选及《办法》,择优确定1名学院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至学校参与评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等)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6.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各班级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材料的申报工作。


 附件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PDF

 附件2:2021年突出表现参考项目说明.docx

 附件3: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xlsx

 附件5:×××奖学金个人典型事迹材料.xls

 附件6: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doc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工办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