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辅导员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建立高校、社会、家庭全方位的育人长效机制,促进我院学生管理工作质量提升,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校联系”内容

1.学生家庭情况调查;

2.学生在校和假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3.学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

4.特殊学生心理健康家访;

5.学校放假学生按时往返情况;

6.对学校建设、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即最希望学校在2022年做的三件事;

7.其它需要告知家长或需要家长配合处理的情况。

二、“家校联系”方式

建议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一种:

1.书面信函;

2.电话或短信;

3.电子邮件;

4.QQ或微信;

5.其他能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的有效途径。

三、必须与家长联系的学生范围

属以下情形的学生必须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

3.学习困难的;

4.心理出现异常的;

5.其他认为需要与家长联系的。

四、“家校联系”凭证种类

1.通过“书面信函”联系的可以将学生家长所写的回信作为记载凭证;

2.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的可以将电话或短信记录表作为记载凭证;

3.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的可以将电子邮件打印稿作为记载凭证;

4.通过“QQ或微信”联系的可以将含有对话记录对话框截图的打印稿作为记载凭证;

5.通过“其他能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的有效途径”联系的可以将相关纸质材料作为记载凭证。

五、工作要求

1. 各辅导员老师要高度重视做好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联系工作,在寒假期间必须通过有效途径与所带班级的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所有联系必须要做好记载。该项工作的材料将作为辅导员老师“家校联系”工作考核资料,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2.对于以“书面信函”方式联系的可采用《数学与统计学院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简称《一封信》,见附件1),对于采用“电话或短信” 联系的请记录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家校联系”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中;

六、记载凭证上交

各辅导员老师务必做好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的文字记录,将学生对学校建设、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独立文本(类似建议可合并,参看《数学与统计学院家校联系统计表》,简称《统计表》,附件3),于2022年2月21日(第一周星期一)以班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学院学工办马青梅老师处。其中《一封信》回执只需交纸质稿,《统计表》只需提交电子稿(发至邮箱366238864@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的命名方式:班级简称+家校联系统计表,如“19信科1班家校联系统计表”)。

七、其他事项

1.为了方便家校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以班为单位开设家长QQ群、微信群或者网上会客厅;

2.提议家长关注我院网络官媒:学院官方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网址:slx.hnfnu.edu.cn)、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一师数学”、“数苑红星”、“青梅微家校”,及时了解学院的基本情况、发展及校园文化活动。


附件1: 数学与统计学院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doc

附件2: 数学与统计学院“家校联系”情况记录表.xls

附件3: 数学与统计学院家校联系统计表.doc



数学与计统计学院

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