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公费定向行政班级、相关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我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17应数1-2班、17级743-749数学班;18级773-779数学班;19级803-809数学班。
二、完成时间
请各相关班级于2021年4月20日17:00前将签好字的《补充协议》、《汇总表》以班为单位上交至玉衡南305吉老师处。
三、注意事项
1.《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补充协议》由学院统一下发至各班级。
2.各辅导员老师请查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补充协议签订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汇总表中已有数据如因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变更的,请在表格中进行修改,并在备注栏中简单说明。
3.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未满18周岁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见附件3),除本人签字外,还须由其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
4.协议书签订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4月30日。
5.属于签订补充协议书范围内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因参军、休学等情况未在校的,请通过EMS邮寄补充协议书形式签订。
6.在签订补充协议书时请告知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书右上角空白处用铅笔写上班级信息,以便协议书的收取和返还。其他须填写的信息请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随意涂改。
四、工作要求
1.请各辅导员老师根据本通知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班级通知、电话联系、QQ群和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认真做好补充协议签订等有关工作。
2.补充协议书必须分班级整理后统一上交。
3.补充协议书上交时间:4月20日下班前。
联系人:吉先菊;联系电话:0731-88227990。
(附件直接发至相关辅导员老师)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工办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