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团支部,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媒体中心: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的有效方式,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提升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继续组织我院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顾 问:曾玉华 鲁云生
组 长:马青梅
组 员:张 艳 杨 晗 吉先菊
本次活动主要由学院团总支实践部负责通知暑期社会实践内容、组织招募“三下乡”社会实践参与人员。
三、实践内容及安排
(一)“三下乡”社会实践
1.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时间: 2021年7月初
3.内容:
(1)党史学习实践团。主要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2)理论宣讲实践团。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3)国情观察实践团。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4)乡村振兴实践团。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5)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6)教育关爱服务团。重点围绕《“青春湘伴”湖南共青团关爱青少你那身份健康工作方案》,开展“十个一”活动,关注农村教育基地薄弱地区,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疏导和培训、血液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素质拓展、敬老孝亲等形式的精准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学校、不良行为青少年、残障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青少年特殊群体。
4.具体安排
(1)招募人数: 24名;
(2)招募情况:见“一师数学”微信公众号;
(3)其他要求:
①所有志愿者必须是本人自愿,必须得到法定监护人和辅导员老师同意。
②志愿者均需填写《安全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1),由辅导员老师签字,否者一律不予考虑。
③凡志愿者必须要有团队协作能力、集体荣誉感强、社会实践能力强、志愿服务意识高,服从学院安排,严格履行成员守则和安全责任承诺书上的要求。
④《安全责任承诺书》于7月5日(第19周周一) 前交至三下乡负责人彭骏宇处。所有三下乡成员请加入校团委“2021一师三下乡”QQ群,群号:655381077。
⑤活动结束后,以团队为单位收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鉴定表》前往实践地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攥写实践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相关要求以学院团总支实践部通知为准);完成三下乡活动的总结,各类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的申报,PPT、视频制作,活动过程中材料的收集、归纳和整理等(材料格式及相关要求以校部通知为准)。
(二)其他社会实践
1.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1)地点:各县市团委提供的岗位
(2)时间:2021年暑假
(3)类型:包括“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
(4)申请流程:关注“创青春”公众号—选择“服务平台”中的“返家乡”栏目—注册并登录(已有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或系统账号的同学可直接登录)—“返家乡”的在岗位列表中选择项目岗位,并如实填写表格—点击提交(详见附件2)
(5)材料提交要求:
①提交材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实践心得或调查报告;
②相关要求:《鉴定表》需要完整填写,并在“实践单位鉴定”一栏,请实践地单位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社会实践心得(要求见附件3)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深入实际且具有时代气息,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篇幅不少于1500字,同时需要提交至少1张本人参加实践活动的照片(可附在心得之后,不要穿插在文字中间);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实践委员收集,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摆放,具体提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以学院团总支实践部的通知为准。
2.自行联系社会实践活动
(1)地点:根据就近原则自行联系农村、街道、社区、厂矿、企业等单位或部门;
(2)时间: 2021年暑期(根据自己时间合理安排)
(3)内容:结合专业特点,每名学生根据就近原则,务必在暑期下到农村、街道、社区、厂矿、企业等单位或部门开展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了解本地党史学习、乡村振兴、基础教育、文化建设、经济发展、政策落地等各方面的情况。
(4)材料提交要求:
①提交材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实践心得或调查报告;
②相关要求:《鉴定表》需要完整填写,并在“实践单位鉴定”一栏,请实践地单位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社会实践心得(要求见附件3)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深入实际且具有时代气息,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篇幅不少于1500字,同时需要提交至少1张本人参加实践活动的照片(可附在心得之后,不要穿插在文字中间);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实践委员收集,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摆放,具体提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以学院团总支实践部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1.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2.学校教务处、团委及学院将对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学分认定。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相应成绩者,可申请相应学分。
3.对于表现优秀者,学院、学校将给予表彰。
4.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5.联系人:王思思;QQ联系方式:353345841;
附件1: “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协议书.doc
附件2: “返家乡”社会实践操作流程.pdf
附件3: 社会实践心得格式.doc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