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全院教职工,学院学生会创新就业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为积极开展我院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选范围内组织创业团队参加“建行杯”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暨学校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参赛项目评选小组。
顾 问:曾玉华 欧阳章东
组 长:马青梅
副组长:张 艳
成 员:王鹏程 吉先菊 向子煜 龚子茜 张管浩燃 史艳青 梁雨萱 胡泽涵
本项工作具体由学生会创新就业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赛类别及条件
(一)高教主赛道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括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比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或省赛一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我省全国大赛选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已获往届省赛二、三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若本届获奖等次相同,则不予重复授奖。
四、赛程安排
1.班级推选。辅导员老师、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要全力发动各班级积极参与竞赛活动,要求2019级每班至少2项,2018级每班至少1项,2017级自愿参加。另外,每件参赛项目均须1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自行联系,1个指导老师可以指导多个项目),建议指导老师为我院在编教职工。参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与高校主赛道中的组别或者“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的组别。
2.参赛报名。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0年6月11日至8月14日。根据校部评比要求,需要在7月25日10时前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方能参加校部的评比。
3.材料提交。提交材料包括创业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汇总表(附件)。系统报名成功后,于7月25日上午10时前将电子稿材料发送至学院学生会创新就业部梁雨萱邮箱 1660064745@qq.com。系统报名成功作品,一律提交至学校参加校部比赛。
五、奖项设置
1.学校共设置19个奖项。其中高教主赛道设一等奖1个,奖励2000元/团队;二等奖4个,奖励1200元/团队;三等奖5个,奖励800元/团队;优胜奖5个,500元/团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共设一等奖1个、奖励2000元/团队;二等奖 3个、奖励1200元/团队。
2.获奖团队可优先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3.校内获奖作品推荐参加省级“互联网+”大赛(根据省级组委会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推荐)。
4.本次大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是推动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由各班级实践委员负责宣传组织。
5.请班级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班级同学组队报名参赛,并邀请参加比赛的创新创业团队加入创新就业部的QQ群,具体群号由创新就业部另行通知。
附件: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0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doc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