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咸嘉湖小学校外辅导员,系团总支实践部: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和激励全系学生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根据系团总支及校实践部的要求,经我系团总支实践部与咸嘉湖小学的研究,决定于2014年6月初开展评选校外辅导员“最佳组织奖”、“最佳贡献奖”、“最具创新奖”、“最具人气奖”活动暨表彰大会。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细参见《优秀校外辅导员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参选对象

咸嘉湖小学校外辅导员。

三、评选名额分配

按照30%的分配率,评选出“最佳组织奖”1名、“最佳贡献奖” 1名、“最具创新奖”1名、“最具人气奖”2名。

四、评选表彰办法

1.由校外辅导员自主申报,再由咸嘉湖小学大队部、数学系团总支实践部讨论,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评审。

2.系团总支实践部拟于六月初召开咸嘉湖校外辅导员表彰大会,对获奖进行表彰与总结。

五、评选要求

1.实践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评选工作,要组织人员对拟申报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听取老师及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名单。

2.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校外辅导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

3.校外辅导员填写《优秀校外辅导员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撰写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可适当附活动照片),统一上交纸质稿。申报表由指导班级班主任老师签字后,再上交申报材料与事迹材料至咸嘉湖小学大队部,最后统一交给系团总支实践部。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4.申报材料及事迹材料(含电子稿及签好字的纸质稿)须于2014年5月27日前统一报送系团总支实践部(联系人:罗忆,电话:18229992245)。

数学系团总支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