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校团委将对2016级贫困大学生发放免费生活物品,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从雷锋超市等额领取物资。其中,分配至我院名额为10人,请相关班级按照规定评选出真正有生活需要的贫困新生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见《大学生活指南》2015年修订版)的程序要求,选拔合适人选,确定好确实需要的资助对象名单,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经团支部、辅导员老师确认,学院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报学校团委办公室;
3.贫困生拿申请表于4月21日9:00-18:30(周五)到雷锋超市(实验楼C栋305)免费领取物资;
4.“雷锋超市”纯属公益性质,义务志愿帮扶,无任何有偿服务或买卖行为。
5.请于4月19日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由辅导员老师签字后交实验楼A栋201郑兴老师处。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