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833839数学班、相关辅导员老师:

为充分利用外校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学生接触不同地区的社会文化、校园文化以及教育方式,锻炼学生的自立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开放意识、竞争意识、交流意识和合作意识,根据学校教务处《首都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21年选拔免费师范生赴首都师范大学参加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20级833—839数学班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且一年一期期末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班级前5名。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活泼,适应能力好,抗压能力强。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无违纪违规行为。

2.优先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参加学科竞赛(如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等)且获得院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参加院、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如教育节系列竞赛、程序设计大赛、学习节系列竞赛、数学节系列竞赛等),并获得院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校期间获得授权专利或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4)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三、选拔流程

1.提交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向班级辅导员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1)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审批表》打印后再填写或先填写再打印均可(但不能改变表格大小及样式)。

2.班级推荐:在6月4日(周五)11时前班级根据申请人员情况,选拔1名最优秀的候选人至学院参评。

3.上交材料: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将《审批表》的纸质稿及电子稿、《报名表》的电子稿及《审批表》的“申请理由”中提及的证书复印件于6月4日11时前交至学院学工办(玉衡南305)马青梅老师处。

4.资格审查:6月4日11:30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大学一年级学习成绩、综合成绩排名。

5.确定人选:党政联席会确定一名人选 。

6.上报学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自愿申请联合培养交换的学生须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应与父母充分沟通,取得家长同意后方可申报联合培养计划,家长需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承诺书》上签字(详见附件3)。

2.经学院确定的人选,不得放弃联合培养资格。

3.有关我校与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的具体介绍详见《首都师范大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实施方案》(附件4)。

4.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731-88227990。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审批表.doc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报名表.xls

附件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承诺书.doc

附件4: 首都师范大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实施方案.pdf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