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评定2020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关于评定2021年“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奖学金”的通知》《关于评定2021年“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的通知》的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新华联助学奖励金、“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奖学金及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曾玉华 欧阳章东

主 席:李静

副主席:马青梅

成 员:张 艳 杨 晗  吉先菊 康丽洁  华娟 邱相炎  陈思  程兰  

肖聪 唐炎娟 郭佳 何艳丽 段十怡  颜斌 彭骏宇 孟令芬

二、评定范围

1.新华联助学奖励金

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在校非定向委培学生,具体可参评对象范围如下:

18信科1班、18应数3班、19信科1班、19应数1(非定向)、2班、20信科1班、20应数1-2班。

2.“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奖学金

“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院2018级、2019级公费师范生(原则上在校期内不重复评奖),具体可参评对象范围如下:

18级应数1-2班、18级773-779数学班、19应数1(定向的)、19级803—809数学班 。

3. 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

2020年度购买了大学生平安保险、品德优良、学习勤奋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2020级中职班3个名额)

三、评定要求

1.新华联助学奖励金

(1)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新华联助学奖励金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执行;

(2)每个班级根据《办法》中的第八条评选条件最多推荐一人参加学院评定;

(3)每名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申请表》《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新华联助学奖励金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2-3)。

2.“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

A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B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C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秀。

D积极参加专业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E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精神面貌。

F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标准,且生活俭朴的。

G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奖励:

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单亲家庭子女。

②城镇低保家庭或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经济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③家庭遭遇突发性天灾、人祸或重大疾病。

④符合标准而又未获得过国家或私人任何资助的。

⑤在学术科研、技能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

H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改善的优秀贫困学生,可以连续获得奖励。

(2)每班级根据上述评选条件最多推荐一人参加学院评定;

(3)每名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填写《2021年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4-6);

3. 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

(1)评选条件

A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B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C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秀。

D积极参加专业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E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精神面貌。

F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标准,且生活俭朴的。

G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奖励:

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单亲家庭子女。

②城镇低保家庭或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经济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③家庭遭遇突发性天灾、人祸或重大疾病。

④符合标准而又未获得过国家或私人任何资助的。

⑤品性好、无挂科现象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改善的勤奋向上、刻苦好学的贫困学生。

(2)每班级根据上述评选条件最多推荐一人参加学院评定;

(3)每名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填写《2021年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申请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7-9);

4.提供上述表格中的所提及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聘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可用经核实的《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20-2021版)复印件代替)、班级学年完整的综合测评表、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入校以来成绩纸质稿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10);

5.辅导员老师把握所带班级推荐上报材料,要求不能改变表格格式,对于更改格式的个人将取消相关参评资格;

6.请将经辅导员老师确认后的各类上报材料纸质稿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玉衡南305室)康丽洁老师处,电子稿发至493207876qq.com,材料统一用文件夹打包,文件夹名称为“班级简称—姓名—专项奖助学金材料”,如“18信科1班—张三—“新华联”专项奖助学金材料”;

7.材料上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周四)下午17时。

8.材料上报地点:

玉衡南305康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推荐11名候选人(新华联助学奖励金3名、“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奖学金4名、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本科生1名、中职生3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等)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顶格处分。

6.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7990


附件1: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新华联助学奖励金评定办法.pdf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申请表.doc

附件3: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新华联助学奖励金候选人汇总表.xls

附件4: 2021年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余彭年卓越公费师范生”候选人汇总表.xls

附件7: 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申请表.docx

附件8: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xls

附件9: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湖南财信育人助学奖励金候选人汇总表 -.xls

附件10: 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doc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工办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