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团支部,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媒体中心,各相关辅导员老师:

为更好地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承五四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同时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互学交流,及时挖掘、树立、表彰过去一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组织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切实推动共青团思想引领、服务育人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根据学校团委《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湘一师团字[202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主  任:曾玉华

组  长:马青梅

副组长:张  艳

成 员:杨 晗 王鹏程 吉先菊 谌晶晶 郭 佳 段十怡 何艳丽 颜 斌 

      冯施愿 龚子茜 沈 亮 林文倩 周雨婷 缪 晶 龚向城

二、评选内容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本次评选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分为以下八类:活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活力团干部(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含校院两级)、优秀团员(含校院两级)、优秀社会实践者(院级)、优秀校外辅导员(院级)、优秀朋辈辅导员(院级)。

具体名额分配见《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度“五四”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见《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三、参与评选的对象

1.先进团组织评选对象包括:大一至大三各团支部;

2.优秀个人评选对象包括:大一至大三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

四、评选表彰办法

(一)组织评选单位

1.由学院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院校两级的活力团支部、院校两级的先进团支部;

2.由各团支部组织评选

校院两级优秀团干部、校院两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社会实践者;

3.由团总支组织评选

校级活力团干部(团员)、校院两级优秀团干部(团员)、

院级优秀朋辈辅导员;

4.由团总支实践部评选

院级优秀校外辅导员;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团组织的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从申报材料(20%)、团支部日常管理(40%)、现场答辩(30%)和附加部分(10%)四个方面进行考量,采用百分制的评选办法,根据排名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团支部荣誉;

2.优秀个人的评选办法

根据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附件2),优秀个人的评选办法由各组织单位自行确定;

(三)特别说明

1.各团支部组织评选的优秀个人均需要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保证评选结果公正、公开、透明且无异议;

2.以上荣誉由相关单位组织初选后,均由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报学院团总支初审,党总支复审后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团委;

3. 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媒体中心干部单列评选名额单设评选办法;

4.荣获校级活力团支部的班级将推荐参加团中央组织的“活力团支部练成记”活动,有机会竞选全国“活力团支部”荣誉。

五、时间安排

各组织单位评选时间:即日起至4月20日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18日下午17时(团组织)

                4月21日下午17时(个人)

团支部答辩时间:4月20日晚19时

学院公示时间:4月23-25日

上报团委时间:4月26日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评优工作,要组织人员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听取辅导员老师及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选(申报)名单。

2.在评选活动中,评选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其典型性和先进性。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事实求是。能充分发扬民主、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

3.材料提交要求:

(1)先进团组织

先进团组织电子稿文件夹以“班级+荣誉名称”命名,如18信科1班活力团支部。文件夹中包含申报表、申请材料;

(2)优秀个人。优秀个人提交材料包括申报表、佐证材料,个人申报表文档以“班级+姓名+荣誉名称”进行命名,如18信科1班张三优秀团干部;佐证材料均以实际荣誉命名,打包发送至团支部负责人处。团支部负责人以团支部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中包括每个申报者的文件夹和班级总汇总表。汇总表则以“班级+汇总表”进行命名,班级文件夹以“班级+五四评优材料”进行命名。

(3)以上荣誉,请各团支部合理安排,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方式由团总支办公室另行通知。

(4)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媒体中心的评优材料,优秀朋辈辅导员,优秀校外辅导员,统一报送至龚子茜处,电子稿发送邮箱:1657053511@qq.com;

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31-88227990


附件1: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度“五四”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docx

附件3: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2020年五四评优申报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汇总表.doc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二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