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团支部,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媒体中心,各相关辅导员老师:

为更好地激励团员青年继承五四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发奋学习成长,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之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及时挖掘、树立、表彰过去一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组织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切实推动共青团思想引领、服务育人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根据学校团委《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湘一师团字[2019]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席:赵花云 曾玉华

副主席:成夏炎 张 艳

成 员:马青梅 杨 晗 何孝凯 郭 佳 丁宗鹏 史红霞 李佩瑾 王湘奇 段十怡 刘志敏 何艳丽 朱素娟 邓 萌 骆金芳 刘双连 曾佳艳 向子煜 曾 晨 张奕千

二、评选内容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本次评选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分为以下九类:活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新时代“星”青年(校级)、活力团干部(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含校院两级)、优秀团员(含校院两级)、优秀社会实践者(院级)、优秀校外辅导员(院级)、优秀朋辈辅导员(院级)。

具体名额分配见《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度“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见《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三、评选表彰办法

1.各项评选工作均须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由学院团总支和班级团支部组织实施,其中院属学生干部团体由团总支组织实施。

2.活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优秀团干部(含校院两级)、优秀团员(含校院两级)、优秀社会实践者(院级)由各团支部在相应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组织评选;新时代“星”青年(校级)、活力团干部(团员)(校级)、优秀朋辈辅导员(院级)、优秀校外辅导员(院级)的评选由学院团总支组织。其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媒体中心干部评选单列,由学院团总支组织。

3.以上相关单位组织初选后,经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报学院团总支初审,党总支复审公示,上报学校。其中活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的评选采取先由团支部自主申报,经辅导员老师把关,团总支初审,报送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

4.学院团总支拟于“五四”青年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评优工作,要组织人员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听取辅导员老师及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选(申报)名单。

2.在评选活动中,评选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其典型性和先进性。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事实求是。能充分发扬民主、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

3.材料提交要求:

(1)各项荣誉对应的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汇总表(详见附件4)的电子稿及纸质稿,以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稿;

(2)提交时间于2019年4月19日17:00之前统一报送至曾佳艳处;电子稿发送邮箱 2968726587@qq.com。材料不全、材料不合格或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4.联系人:曾佳艳,联系电话:18573149390。


附件1: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度“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pdf

附件3: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2018年五四评优申报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汇总表.doc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