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学生干部团体,各辅导员老师:

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全校青年学生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学习生活,文明言行举止,遵规守纪,友善奉献,涌现出了大批文明大学生代表。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文明高校创建活动,根据学校团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我院开展大学生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校园文明标兵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席:赵花云 欧阳章东

副主席:曾玉华 肖建华

成 员:成夏炎 张 艳 马青梅 刘燕舞 杨 晗 李妍漪 戴建宇 李佩瑾 史红霞 刘双连 曾佳艳 曾 晨 向子煜 张奕千

二、评选对象

院属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高尚,有组织纪律性,团结同学,谦虚谨慎,作风正派,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做好表率。

2.扎实肯干、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有高度责任感,密切联系学生,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望。

3.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二)参考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祖国,日常言行能积极传递正能量,在思想政治活动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2.学习成绩优异。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专业课基本理论和技能均能熟练掌握。在2017-2018学年中,体育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期末考试成绩最低80分以上、考查科目良好及以上,学年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为班级前3名。获得2017-2018年度校、院级三好学生者、国家级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3.工作表现优秀。担任校、院团学组织干部、助干或班级干部,工作积极,热情服务,扎实肯干,严于律已,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群众基础较好。获得2017-2018年度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活动参与积极。积极参加校内校外文化艺术、科技和体育运动、读书等各类活动,担任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并在某项活动中表现优异,取得突出成绩。参与志愿活动不少于三次,表现优异者优先考虑。

5.成果荣誉突出。学院级不少于三项,校级及以上不少于三项,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者优先。

6.文明素养突出。言行举止文明,对师生友善,乐于助人,文明素养得到同学公认。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仪表卫生、用餐卫生、寝室生活卫生情况良好。获得2017-2018年度学生公寓文明建设积极分子者、所在寝室获得2017-2018年度校级综合型优秀寝室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名额

院级校园文明标兵:3名

校级校级文明标兵:1名

五、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及同学们意见的基础上,班级推选出最具竞争力的1名候选人。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审核班级提名对象,确定名单向学院推荐。

3.学院考察。学院评审委员会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最后根据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择优推荐1名校园文明标兵上报学校,学院确定3名院级校园文明标兵,并将确定后的名单在一师数学微信公众号、校园实物宣传栏广泛对大学生校园文明标兵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其他事项

1.各班级在评选校园文明标兵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校园文明标兵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2.各班级推荐的校园文明标兵均如实完整的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大学生校园文明标兵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详见附件1),另附200-300字的典型事迹。其中在申请表中提及到的内容,均需要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取消评选资格。

3.请各班级于12月6日14时,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关材料(《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稿提交至学院团总支办公室(4栋114)曾晨处,联系电话:15084944835,同时将《申请表》的电子稿发dysfsxytzz@163.com。纸质稿和电子稿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评选资格。

其中申请材料电子稿的文件名的命名法是如下:《申请表》为“班级简称+姓名+校园文明标兵”,如“15信科1班张三校园文明标兵”。压缩包命名为“班级简称+校园文明标兵”,如“15信科1班校园文明标兵”。

4.《申请表》不能更改表格格式及大小,填写后打印或打印后填写均可。

5.各相关班级按时提交所有材料,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评选资格。

6.联系人:曾晨,联系电话:15084944835        张老师,联系电话:15802562627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2018年校园文明标兵申请表.doc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