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湘一师团字[2015]4号)及我院团总支下发的《关于评选我院2014—2015学年度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湘一师数团字[2015]6号)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班经民主推荐、辅导员老师评定、学院团总支审核、院党总支同意,拟决定授予13级622数学班团支部为校级学习型团支部,12级596数学班团支部、13级623数学班团支部、14级653数学班团支部为校级先进团支部,12级595数学班团支部、13应数2班团支部为院级学习型团支部,14级654数学班团支部、14级655数学班团支部为院级先进团支部;李欣维同学为校级学习型团干部,徐影红同学为校级学习型团员,杨欢欢等十五位同学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郑思晗等二十九位同学为校级优秀团员,李龙等四十位同学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谢苏娟等六十七位同学为院级优秀团员,刘璨等五十六位同学为院级优秀社会实践者,李晓希等五位同学为院级优秀朋辈辅导员,刘袁超等四位同学为院级优秀社团干部,陈龙等四位同学为院级优秀会员,周荧等五位同学为院级优秀校外辅导员。

现将评定结果从即日起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如对以上同学存有异议,请致电学院党总支曾玉华书记(电话073188228086)或学院团总支成夏炎书记(电话073188227990),不接受匿名举报。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