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入党积极分子,各团支部,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各辅导员老师:

我院学生党支部计划在2025年上学期发展一批新的预备党员,为支部吸收新的血液,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展党员细则》,现将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1.4月24日(星期四),召开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总支组织部会议,研究相关事宜;

2.4月30日(星期三),下达通知,部署相关工作,传达通知事项;

3.5月6日(星期二)—5月12日(星期一),入党积极分子向支部提交材料;

4.5月13日(星期二)-5月14日(星期三),召开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及发展对象评定会议,讨论拟定增列发展对象名单;

5.5月15日(星期四)—5月19日(星期一),公布增列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6.5月20日(星期二),报学院党委备案;

7.521日(星期三)—528日(星期三),确定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集中培训、政治审查,听取党内外人员意见;

8.5月29日(星期四),召开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发展对象,确定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名单;

9.5月30日(星期五),院党委预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名单;

10.6月4日(星期三)—6月10日(星期二),公布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名单,并公示7天;

11.6月11日(星期三)—6月14日(星期六),发展对象填写入党材料;

12.6月15日(星期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材料审核;

13.6月16日(星期一),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4.6月17日(星期二),报院党委审批;

二、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要求

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促进对学生党员发展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发展前重视培养,培养中重视考察,考察后加强发展,发展后加强教育,教育中加强考核,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对考察主要从其政治思想、专业学习与专业技能、工作热情与能力、群众基础以及其日常管理等五个方面综合进行考察。

具体考察要求详见《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要点》(附件1)。

三、步骤及要求

1.各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接到通知后,与班级辅导员老师商榷推选本班发展对象方案,根据本通知第二条的要求推荐合适人选作为本学期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2.各团支部在产生本班发展对象推荐人选时需辅导员老师的全程参与,且推荐人选名单需进行民意测评,要求参与投票人数至少为班级总人数的半数,且赞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半数,才能推选;

3.各支部产生的党员发展对象推荐人选后,相关入党积极分子需向支部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手写稿一份、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情况表》(见附件2)、《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见附件4)及在上述材料中提及的证书复印件,其中附件2打印后手写上交纸质稿,附件3~4需上交纸质稿及电子稿,电子稿命名为“班级+表格名称”,然后将2个表格以“班级+发展党员材料”为名称用压缩文件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学生第一党支部:2811739115@qq.com

学生第二党支部:3205036360@qq.com

邮件主题为“班级+发展党员材料”,请将纸质稿以团支部为单位经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后在11月1日(星期五)19时前交至我院学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纪检委员处;

4.根据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做好各种准备工作,配合支部工作;

5.联系人:

彭晨嘉、毕倩:0731-88227990


附件1: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要点.doc

附件2: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情况表.doc

附件3: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4: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xls

附件5:数学与统计学院中共党员发展对象评审方案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