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104个职位,共2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教育系统99名;

2.卫生健康系统125名;

3.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

4.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4名;

5.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1名;

6.公路养护站4名;

7.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名;

8.网信办下属事业单位2名;

9.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4名;

10.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名;

1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名;

1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名;

13.审计事务中心2名;

14.民兵武器仓库管理中心1名;

 15.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

16.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1名;

17.科工局下属事业单位4名;

18.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1名;

 19.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3名;

 20.融媒体中心8名;

21.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5名。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祁阳新闻网(http://www.qynews.gov.cn/)、祁阳政府网(http://www.qy.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祁阳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面向村(社区)干部、退役军人招聘的职位指在祁阳市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以及祁阳市退役军人(含报名时户口在祁阳市的退役军人)。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

4.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被聘用为祁阳市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至本年度服务期满的本市农村订单免费医学生可报考市直医院相关职位);已被聘用为永州市内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及永州市内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教育系统职位;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考人员年龄28岁以下即1993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各职位报考对象是硕士研究生或本专业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护士职位外),年龄可放宽到3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