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实验(实训)耗材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经费的效益,决定开展该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计划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实验(实训)耗材采购计划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有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需求的学院务必安排专人负责。

(二)实验(实训)耗材采购计划的制定遵循满足教学需求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计划为依据,从实际出发,按需申报。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制订采购计划,既要充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又要尽可能节约经费,避免漏报、多报和错报。

(三)采购计划中的耗材名称及规格型号一定要标注清楚(可参考往年耗材采购计划),尽量用全称,以方便采购。计划采购的实验耗材必须与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项目和实验人数相匹配,应适当考虑实验室开放所需耗材,做到数量科学、价格合理,避免造成耗材积压和浪费。

(四)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所需耗材,原则上从该项目专项经费中开支,并由项目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完成耗材采购。

二、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组织申报教学耗材采购计划,申报人通过实验教学管理与共享平台填报,由实验中心负责第一轮审核,学院主管领导负责第二轮审核,审核完成后在线提交采购计划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二)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的采购计划进行最终审核后,上报校领导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作通过实验教学管理与共享平台在线申报,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

(二)此次为统购耗材申报,教师自购耗材申报可根据实验项目开设时间进行实时提交审核。

(三)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经费只能用于实验(实训)教学,不得挪作它用。各学院、各实验室要严格把关,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实验成本,并按各学院的预算额度制订采购计划,学院申报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分配总金额。

(四)实验耗材采购后,需进行验收,验收单是报账的依据。耗材验收入库后要妥善保管,做好台账登记,按实验项目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实验耗材使用登记表》(见附件),每学期结束由所在实验中心统一装订存档。教务处将对耗材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五)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实验耗材的领用与使用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殷绪彬

联系电话:88228253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耗材使用登记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耗材额度分配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