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及《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分党校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提高我院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目的

通过培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党情、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做到党校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学院党总支根据《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分党校工作条例(试行)》(详见附件1)成立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党校校务委员会。

校  长:赵花云

副校长:曾玉华

委  员:肖建华 戴建宇 成夏炎

学院分党校下设办公室,成夏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分党校日常事务。

三、教育对象

全体在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四、内容形式

党校教育的内容根据《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大纲(试行)》(详见附件2)开设,具体如下: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侧重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培训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发展对象培训侧重点为党的政治制度、党的内政外交、形势政策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中国梦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通过培训使发展对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党员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形式可包括听党课、专题讲座、观看录像、交流讨论、撰写思想汇报和考试等,也可以组织学员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或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五、开展时间

根据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际,分党校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每次党校集中培训总课时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一般安排8次专题讲授。另外16个课时为自学、讨论、座谈调研或参观考察的时间。

六、学习要求

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要遵守《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守则》(详见附件3),同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学员应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病事假须书面请假并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

2.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勤于思考,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以致用,学有所获。

3.学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自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认真阅读培训班开列的书籍,注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4.学员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培训班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创建和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达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的目的。

七、考核与评优

1.考核

党校依据学员培训期间考勤、作业、考查、小结等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考查的重点内容为有关党的基本知识部分,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同一时间进行考试,一般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查。

考查成绩占总成绩70%,考勤、平时成绩(考勤、作业等)占20%,小结(心得体会)占10%。

经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分党校颁发证书。结业证书复印件归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2.评优

对在党校培训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积极参加讨论发言,考试成绩优良,学习笔记、心得、培训总结等个人材料内容充实,能够体现良好学习效果的学员,应进行评优。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优秀学员比例占参加培训学员总数的10%。评优的具体办法按《党校优秀学员评选条件及办法(试行)》执行(详见附件4)。

八、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学员考勤和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2.开班典礼、结业考试、结业典礼的按照《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党校相关工作操作规程》(详见附件5)执行。

3.党校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分党校工作条例(试行).pdf

附件2: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大纲(试行).pdf

附件3: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守则.pdf

附件4: 党校优秀学员评选条件及办法(试行).pdf

附件5: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党校相关工作操作规程.pdf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党总支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党校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