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党校培训、团组织推荐、学生党支部考察、系党总支委会研究决定:拟确定王惠莹等十七位同学为重点培养对象。拟重点培养对象名单如下:
按照党章规定,从即日起对上述十七位同学进行公示,公示三天。凡对以上十七位同学存在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求的,或有问题不宜发展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党支部或系党总支反映,联系人:杨徐昕书记(系党总支,电话0731-82841036,办公室:实A附303),成夏炎书记(学生党支部,电话0731-88227990,办公室:实A201),不接受匿名书信。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