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党校培训、团组织推荐、学生党支部考察、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拟确定何英等三十三位同学为党员发展对象。

拟发展对象名单如下:

何 英 杨 崃 刘 蕾 贺 丽 谢香华 肖文涛 丁慧珍 肖兰青 李 佳 欧阳桐胜 严 叶

王 娟钟如意 熊 姝 祁 伊 韩凯利 吴成碧 申 攀 韩丽丽 李未来 陈 冏 戴 捷

兰 靖 陈 静 吕 维 周钰梅 刘 漪 毛广维 何格敏 肖诗娴 何松涛 陈 妍 乔 雪

按照党章规定,从即日起对上述三十三位同学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凡对以上三十三位同学存在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求的,或有问题不宜发展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党支部或学院党总支反映,联系人:曾玉华书记(学院党总支,电话0731-88228086,办公室:实A附202),成夏炎书记(学生党支部,电话0731-88227990,办公室:实A201),不接受匿名书信。

特此公示。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