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总支组织部,院属各班级团支部,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发展党员细则》的要求,现学院学生党支部将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各团支部所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在2016年4月20日前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在2016年4月20日前满十八周岁;

3.思想积极上进,在班上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4.在学习上自觉、勤奋,不缺课,积极配合任课老师,热爱学习;上学期文化成绩加权平均分和德育分均达到及格及以上,且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无科目(含选修科目)不及格现象;

5.在生活中主动、热情的帮助其他同学,能得到同学的尊重与好评;

6.热心为他人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7.上学期无任何处分。

二、推荐程序

各团支部根据推选条件酝酿→团支部大会讨论→辅导员老师确认→团支部书记填写并打印《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班级推荐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名单》,详见附件2)→辅导员老师签字→团总支组织部收集《名单》→团总支初审→学生党支部复审→党总支审核→公示。

三、名额分配

各班级上报人数不得超过规定名额数,名额分配详见《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6年下学期入党积极分子计划表》(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各辅导员老师、团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审定工作。

2.班级推选出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老师及同班级的一名学生党员负责培养,班级无学生党员的由学院学生党支部指定一名学生党员培养人。

3.请各团支部书记将《名单》于10月20日15时前交至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含电子稿,电子稿请发至2604673201@qq.com,联系人:银羽星)。

4.入党申请书需使用学院学生党支部指定的《入党申请书专用纸》(详见4)。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