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团支部,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各入党积极分子,各位辅导员老师:

我院学生党支部计划在2016年下学期发展一批新的预备党员,为该支部吸收新的血液,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发展党员细则》,现将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1.10月13日(星期四)召开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总支组织部会议,研究相关事宜;

2.10月17日(星期一)召开辅导员老师会议,下达通知,部署相关工作,传达通知事项;

3.10月17日(星期一)~20日(星期四),入党积极分子向支部提交材料;

4.10月21日(星期五),召开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经过预审,讨论拟定增列发展对象名单;

5.10月21日(星期五),公布增列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3天;

6.10月24日(星期一)~11月8日(星期二),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和教育,听取党内外人员意见;

7.11月9日(星期三)召开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发展对象,确定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名单;

8.11月9日(星期三)~13日(星期日),公布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名单,并公示7天;

9.11月14日(星期一)~28日(星期一),发展对象填写入党材料;

10.11月29日(星期二)~30日(星期三),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最终审查;

11.12月7日(星期三)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2.12月8日(星期四)上级组织谈话。

二、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要求

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促进对学生党员发展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发展前重视培养,培养中重视考察,考察后加强发展,发展后加强教育,教育中加强考核,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对考察主要从其政治思想、专业学习与专业技能、工作热情与能力、群众基础以及其日常管理等五个方面综合进行考察。

具体考察要求详见《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关于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要点》(附件1)。其中毕业班级发展对象针对“专业学习与专业技能的考察”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为准。

三、步骤及要求

1.各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接到通知后,与班级辅导员老师商榷推选本班发展对象方案,根据本通知第二条的要求推荐合适人选作为本学期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2.各团支部在产生本班发展对象推荐人选时需辅导员老师的全程参与,且推荐人选名单需进行民意测评,要求支持票数超过投票的半数或以上;

3.各支部产生的党员发展对象推荐人选后,相关入党积极分子需向支部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手写稿一份、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情况表》(见附件2)、《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见附件4)及在上述材料中提及的证书复印件,其中附件2打印后手写上交纸质稿,附件3~4需上交纸质稿及电子稿,电子稿命名为“班级+表格名称”,然后将2个表格以“班级+发展党员材料为名称用压缩文件打包发至邮箱1120366704@qq.com,邮件主题为“班级+发展党员材料,请以团支部为单位经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后在10月20日15时前交至我院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周志艳处;

4.根据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做好各种准备工作,配合支部工作。

5.联系人:成夏炎 0731-88227990

周志艳 18390867996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